2015年5月,永泰縣檢察院受理公安機關提請批準逮捕的一起群體性打砸房屋案件,經審查,批準逮捕3人,存疑不捕1人。
2014年來,以犯罪嫌疑人盧甲、盧乙、盧丙、盧丁等理事會成員為代表的永泰縣同安鎮上莊村、占柄村、西安村盧姓村民因同村盧某家未按政府審批蓋房,房屋超高影響盧氏祠堂的風水而糾紛已久,其間地方政府多次組織雙方協調,并采取必要的拆違措施,但盧某仍堅持按自己意愿建房。2014年底,犯罪嫌疑人盧甲、盧乙等人商議來年正月開宗族會議,解決盧某問題,并安排犯罪嫌疑人盧丙等人向盧氏村民印制、分發通知單,并口口相傳開會事宜。
2015年2月20日(農歷正月初二),犯罪嫌疑人盧甲、盧乙等人明知因糾紛已久、民怨載道,村民欲自行強拆盧某在建房屋,場面可能失控的情況下仍組織村民在盧氏祠堂開會,會上動員村民自行攜帶打砸工具,以此向盧某施壓。次日,村民即對盧某房屋實施強拆,其間因盧某的爭吵、阻攔及犯罪嫌疑人盧乙、盧丙等人手持20余把八角錘,致使事態演變成激烈的打砸,村民肆意毀壞房屋內財物,造成重大經濟損失。經福建國龍資產評估土地房地產估價有限公司評估,被打砸的盧某厝房屋主體建筑、裝飾裝修及家用電器、家具等項目損害金額為560018元。目前案件經永泰檢察院批準逮捕,審查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