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慶長假過后,10月9日上午,閩侯縣司法局“三大對接”辦公室受理了一起因夫妻之間猜疑而產生傷害行為的民間糾紛賠償案件;閩侯縣人民調解中心調解員馮津生、張光平通過搭建“三大對接”的矛盾糾紛多元調處合作平臺,立馬著手進入調解程序,耐心地做雙方當事人的思想工作,促使陳某與張某之間的矛盾化解,作誠懇道歉,而后握手言和,雙方自愿達成了民事賠償協議。
事發2017年8月26日晚,陳某因懷疑其妻子紅杏出墻跟張某有染,看見其坐進張某的小轎車出門,于是也開車跟隨其后,當張某將小車停在甘蔗某停車場時,陳某就沖到張某小車內毆打他,致張某的雙手掌心及后背受傷。張某不明不白地受到挨打,感到很委屈,后經戚友相勸,才避免了一場紛爭,然后雙方協商達成共識,雙方當事人申請到閩侯縣人民調解中心進行調解賠償事宜。
在調解過程中,兩位調解員耐心地做雙方當事人思想工作,指出夫妻之間要互相信任,在沒有確鑿證據證明那方出軌,就不能胡亂猜疑,其后果只是傷害了夫妻感情,嚴重的還造成夫妻感情破裂導致離婚。經過磨合調解,最終促使雙方當事人自愿達成了賠償協議:1.當事人陳某愿意一次性賠償傷者張某的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一切費用。2、傷者張某表示同意和接受,并對陳某的過激行為予以諒解。3.傷者張某不再向陳某提出任何形式的賠償或補償請求。
該案警示人們“平安閩侯”和諧社會,應從小家做起,夫妻之間應互敬互愛、互相信任、心胸寬宏、文明禮貌、真誠待人;不能做傷風敗俗的事,切莫因家庭小事就胡亂猜疑,而最終產生夫妻感情破裂,導致釀成嚴重后果。
(閩侯縣人民調解中心 張光平)